摘要
为保证政府采购实施项目效率高、质量优、价格合理、服务优良,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跟踪回访制度,对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发放《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意见表》,请采购人对采购质量、价格、时效、采购中心服务质量、供应商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采购人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将意见表反馈至监察局派驻的监察室。采购中心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进行落实和整改,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让政府采购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验。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8年第11期16-16,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