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8~9月,浙汀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价格调整的13个协议供货商品,作出了暂停协议供货资格三个月的处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什么是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为什么要实行协议供货?为什么有些协议供货项目的政府采购价格会高出市场价格?如何解决协议供货价格偏高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机构,也困扰着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本文从以上几个方面探讨我国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制改革。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8年第11期62-63,共2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