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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公证的尽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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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由定位】 广西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自然人B口头约定.由B投资入股人民币490万元.用作A公司某房地产项目开发。双方分别按照现金投资和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分享项目收益。其中B的收益最低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双方咨询公证员应当如何办理合作开发协议。
作者 谢宁
出处 《中国公证》 2008年第11期46-47,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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