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一般是在身体、听力、智力、视力或心理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障碍的儿童少年。生理或心理上的障碍使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认识判断能力,特别是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发展较正常少年儿童缓慢,极易在校内外发生意想不到的安全问题。这是在特教学校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如果不针对残疾学生实际,制定针对性较强、系统完善、防范性能较高的防范措施,就会影响到残疾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有鉴于此,现结合我校多年来的安全管理实践,就如何防范特教学校安全隐患提出以下应对办法,作为引玉之砖,与同仁商榷。
出处
《中小学校长》
2008年第11期52-53,共2页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Princip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