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课试为清代很多书院的文学教育手段,清代书院课试时主要采取发放膏火、刊刻佳作、传看课卷、正附课(或内外课)升降等一系列奖惩措施,这些措施成为鞭策生徒的酵母,大大激发生徒的研习积极性,在实现书院文学教育的基本功能即提高生徒的文学素养等方面功不可没,而一些专门从事科举之文教育的书院又可借此来提高科举命中率从而扩大自身影响。由于奖惩措施优越性明显,因此它不仅存在于清代诸多书院的课试教育中,而且也被中国当今的一些学校教育所接受。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216-218,共3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书院文学教育研究"(项目批准号:08CZW0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