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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颁布实施新的老年人优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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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韶关市政府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修订出台了新的《韶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新的《办法》实施后,韶关市老年人在原有老人优待政策基础上,更可享受免费搭乘市区内的公共汽车,免交办理抚养、助养、赡养老年人协议公证的公证费等优惠政策。同时,百岁老人的长寿保健金标准也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出处 《中国社会导刊》 2008年第32期47-47,共1页 China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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