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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校园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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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直接管理校内公共上网场所,不得出租和转让,严禁进行经营活动。福建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网络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目前仍有部分学校对校内公共上网场所管理不够重视,个别学校甚至将校内的电子阅览室等上网设施承包给个人经营,形成变相的“校园网吧”,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08年第21期37-37,F000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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