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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日起六类家电产品将贴能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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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日前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四批)》及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该目录包含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六类产品。自2009年3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这六类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5级(或3级)能效的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2008年12月31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贴能效标识。
出处 《机械工业标准化与质量》 2008年第11期4-5,共2页 Machinery Industry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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