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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拘役犯“回家”权的思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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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矫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
作者 刘丽华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8年第11期69-69,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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