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环保部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22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8年11月20曰,环境保护部针对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及相关法律责任适用的紧急请示》(沪环保法[2008]415号)发出了《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及相关法律责任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308号),函复内容如下: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8年第47期4-4,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