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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创“广厦奖”和优秀住宅小区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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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综合品质,促进我国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2007年,经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在房地产行业内设立“广厦奖”,这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大奖。“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是省建设厅设立的山东省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奖项。
出处 《山东房地产》 2008年第5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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