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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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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务院以国函[2008]93号文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批复》。至此,我国保税港区数量已达10个。南沙保税港区是按照“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的要求,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邻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设有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工区、港口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规划面积7.06平方公里,包括三个地块:地块一包含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南沙港区二期和公共查验区,
机构地区 《综合运输》
出处 《综合运输》 2008年第11期95-95,共1页 China Transportation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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