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需要是人的生理或心理的一种不平衡状态,是人行动的动力和源泉。就劫持人质案件而言,劫持者行为的"驱动"来自于他实现其需要的欲望。因此,谈判专家若想使劫持者停止其行为或者改变其行为,就要善于发现和确认劫持者的需要,并根据劫持者的不同需要采用相应的谈判策略。在谈判过程中,还应尽可能消除或减缓劫持者由于需要得不到满足所产生的失望情绪和挫折感,让他尽可能看到这些需要可得到满足的希望之光,以促使其终止犯罪,放出人质。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5期67-71,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