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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权与批租土地使用权之异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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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上权起源于土地租赁,因此,它与因租赁而获得的批租土地使用权有众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存在两大不同:第一,批租土地使用权一般都定有期限,期满地上物无偿收归地主;地上权的期限法律上一般不明确规定,所以,可以有期也可以无期。对定有期限之地上权,期满物归地主时,地主应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第二,从土地所有者手中取得批租土地使用权必须有偿,即不能无偿赠与,而取得地上权原则上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即,可以无偿赠与。
作者 戴银萍
出处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1997年第3期15-20,共6页 China Land Scienc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康芒斯.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 2程宗璋.我国地上权之研究[J].不动产纵横,1999,(2):26-32.
  • 3艾建国.中国城市土地制度经济问题研究[D].1999:108~119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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