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官员考试制度是中国的传统,影响深远。民国建立前后,孙中山先生极力倡导设立独立的考试机构,专事考试权,用考试的方法考选大小官吏。遵照孙中山先生遗教,国民政府于1928年颁布《国民政府组织法》,确定设立考试院。1929年颁布《考试法》,正式建立公务员考试制度。自1931年始,考试院陆续实施了公务员高等、普通、特殊等几十种考试,截至1946年底,中央、地方公务员考试共考取及格人员十多万名。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11期86-87,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