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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部门发通知明确12月起提高出口退税率商品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本通知规定的退税率的调整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出处 《国内外香化信息》 2008年第11期18-18,共1页 Domestic-Overseas Flavor Fragrance Cosmet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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