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的前身——南通港公安局成立至今,广大民警为保障港口运输生产秩序和长江客运事业的安全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担负南通港公安局消防监督和火灾扑救职能的是消防科和消防队,这是两个独立的部门,各有各的职责,消防科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消防队主要负责火灾扑救,管辖的辖区也仅局限于南通港务局各公司和长江南通段江面。当时的港公安局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上都隶属于港务局,消防各项职能的发挥受到很大的局限。
出处
《水上消防》
2008年第6期14-15,共2页
Marine F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