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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阳宗海水体砷污染事件进行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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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八属省委第50次常委会议讨论同意,我省对阳宗海水体砷污染事件的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严厉问责。一是责成玉溪市政府、省水利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玉溪市政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二是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玉溪市副市长陈志芬给予劝其引咎辞职的问责;对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坚给予通报批评的问责。
出处 《支部生活(中共云南省委党刊)》 2008年第12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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