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农业保险计划的快速发展使得反欺诈、滥用和浪费比以前任何时候更重要和更具挑战性。为了防止和根除农业保险中的欺诈、滥用和浪费,1994年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2000年农业风险保护法和2002年不当支付信息法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农业保险中的欺诈、滥用和浪费进行法律规制。其中提高联邦农业保险计划的完整性和依从性制度;农业保险计划遵守度和完整性的年度报告法律制度;错误、遗漏和失败的通报制度;确保农业生产者的信息一致性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对非服从性程序和欺诈进行惩罚的制度;赔款的双重约束制度等成为反欺诈、滥用和浪费的最关键的法律保障措施。这些制度对我国当前的农业保险试点和将来的农业保险立法都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12-116,共5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