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乡村集体企业改制之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三次重大突破。1993年5月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诞生,标志着浙江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拉开序幕。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一些地方纷纷将村经济合作社(《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为村经济合作社)改革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少数改革为股份制公司。到2008年6月底,浙江已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44个,累计量化集体资产208.4亿元,享受股份社员149.2万人;2007年社员按股分红9.6亿元,人均698.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