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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经济发展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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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多年前林业“三定”时,各地集体的山林也曾分包到户,但农户担心政策变且不会经营,有的将分到手的山林大批砍伐。一些地方分下去的山林又由集体“统”了起来。 当时浙江省没有这样做。林农仍然拥有山林的产权、自主经营权和转让权。一直坚持下来的改革不断完善,终于换得今日山林郁郁葱葱和农民富足。
作者 刘慧兰
出处 《浙江林业》 2008年第B11期20-21,共2页 Zhejiang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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