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霍桑的《红字》通过描写一桩通奸罪行以及当时社会的法律条规、心理准则和道德规范对肇事者的惩罚,折射出了清教主义戒律的严苛和其泯灭人性之嫌,.爱与恨徘徊在理性和道德的边缘;罪与罚考验着人们内心的善良与邪恶.而他们的身份以及洗刷罪恶的过程更是对禁欲主义的讽刺以及对理性的反诘。爱和自由的天性被严苛的文明排斥到疯癫的边缘,在荒蛮的文明中,海斯特用自己的病态语言和智慧诠释着疯癫。
出处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6期76-77,共2页
Journal of Hotan Norm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