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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卖承包地 法院解除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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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然而,土地承包者赵耀却不但闲置、荒芜土地,还将自己承包的土地非法买卖作建设用地,给土地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近日,广西那坡县法院判决解除了赵耀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出处 《山西农业(村委主任)》 2008年第11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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