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不完备理论的核心思想是:法律由于人类理性限度而通常不完备。在法律高度不完备状态下,需要参照标准化因素和预期负外部性效应强度两个条件,在监管者和法院之间合理分配剩余立法权与执法权。法律不完备理论存在对不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特殊市场解释不足以及对法院能力认识不足的缺陷。食品市场正是一个不能同时同向兼具这两个条件的特殊化市场。这意味着食品安全治理必须综合利用监管者与法院这两种力量,实现二元共同合理分配剩余立法权与执法权。
基金
华中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体系研究(52204-06099)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