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三亚吴先生2001年开始在海南三亚某餐厅工作,餐厅从2005年5月1日开始给他上社会保险,此前均没有交纳社会保险。2007年5月1日,餐厅与他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为期一年。2008年4月1日,餐厅向外承包,吴先生面临下岗,除合同规定的工资外,餐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吴先生说,2007年5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他们每月有8天休息,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但实际上他们每月只休息4天,每周工作时间远超过40小时,而餐厅并没有支付加班费。
出处
《中国烹饪》
2008年第12期45-45,共1页
Chinese Cuis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