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和数据库产业的蓬勃发展,如何对数据库开发制作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是当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各国现行法律框架为数据库提供了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特殊权利等保护模式,但它们都有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由于数据库权利具有邻接权的各项特征,并且能较好地解决数据库制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数据库提供邻接权保护模式是比较好的立法选择。
出处
《商场现代化》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3期277-278,共2页
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2006年~2007年)规划项目成果(项目编号:06FX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