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服务业不完全等同于第三产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10月29日载山西省统计局李文选的文章。提出服务业不完全等同于第三产业。文章认为,服务业是国际通行的产业分类概念,是指提供非实物产品为主的行业。我国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规定,将服务业划分为16类: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出处 《辽宁经济统计》 2008年第11期36-36,共1页 Liaoning Economic Statistic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