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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能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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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是一名家庭主妇,年逾五旬,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全靠丈夫的工资生活。半年前,丈夫突然以没有共同生活语言为由提出离婚。一旦离婚,我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况且与丈夫的感情并没有破裂。于是,我断然拒绝了丈夫的离婚要求。为达离婚目的,丈夫收回了他的工资卡,说如果离婚每月付给我200元,如果不离婚就一分钱也不给,意图用经济危机来逼我就范。我不愿屈服,请问不离婚能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吗?
作者 辛祥
机构地区 会同县人民法院
出处 《湖南农业》 2008年第12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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