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前些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到后来太湖、滇池、巢湖蓝藻的接连暴发,一系列水污染事件并未给一些地方敲响警钟。有的地方领导在政绩冲动和利益驱使下,对环境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给一些污染大户挂上“重点保护”的红牌子。少数地方政府部门的“三不查”(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造成了环境执法中企业的“三不怕”(不怕环境监察、不怕环境处罚、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
出处
《给水排水动态》
2008年第6期41-41,共1页
Water & Wastewater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