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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看”可以“监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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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表法规定,“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就地”应理解为“产生本级代表的行政区域”,即县人大代表视察范围为本县,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范围为本乡镇。超出“本行政区域”可否进行视察,法律没有规定。
作者 朱遒
出处 《辽宁人大》 2008年第12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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