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人民公社取消后,中国乡村出现了权力真空,在此背景下村民选举应运而生,并取得了重大成就。选举程序的改进,逐渐达到国际标准。村民自治虽然历经二十年,但与中国农村久远的传统相比,还只是基层民主转型的开端,因此,要改进农村治理,必须优先完成自治发展的第一阶段,进一步完善村民选举制度。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9-26,共8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