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十年来,全球自由贸易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逐渐加大,农业由于具有特殊性,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各国都对农业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和谨慎处理。从实际情况看,多数国家或经济体在谈判中对农产品给予了不同范围和程度的灵活性,采取了多种特殊处理方式,如例外处理、暂时搁置、关税配额管理、关税部分削减、较长过渡期等。总体看,农业经营规模较小、农产品竞争力较弱的国家或经济体,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要求农产品灵活处理程度较高。
出处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23-26,共4页
World Agr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