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研究与实践中,对于设立常委会的高校,谁是"党委"或者说真正的领导主体究竟是谁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通过法规制度建设,突出全委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既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需要,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需要。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63-65,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江苏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高校党的治校能力研究"(编号:JDR200501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