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4年至今的三年时间里,全国各地掀起了新一轮民办教育地方立法的高潮,陕西等省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他许多省市也把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或实施办法纳入了地方立法规划。在加大扶持与鼓励的力度、解决热点问题与特色问题、落实同等法律地位或公平待遇等方面,都有一些重大突破。未来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应重点关注准公益性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与组织属性问题、合理回报及税收减免政策问题、法人治理结构等问题。
出处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2008年第6期13-17,共5页
Journal of Huanghe S&T University
基金
重庆市"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重庆市民办教育地方立法研究>(2006-GL-008)
重庆师范大学博士基金项目<民办学校财产关系与权力关系>(06XWB017)阶段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