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知》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境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部署。《通知》要求.企业预付货款和延期收款将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应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预付货款和延期收款的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外汇局对企业预付货款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银行违反本通知规定为企业办理预付货款购付汇手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罚。
出处
《中国货币市场》
2008年第11期68-68,共1页
China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