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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 构建和谐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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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11月5日由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目起施行。日前,《天津人大》编辑部就条例规范的内容和如何学习宣传贯彻等问题采访了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罗昭。
出处 《天津人大》 2008年第11期41-42,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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