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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次调整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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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为: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8年第11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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