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会计准则首次提出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概念,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同时,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而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减值时,减值损失的确定是采用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孰低法,还是采用内在摊余成本和可收回金额孰低法,目前会计实务界存在分歧。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35-36,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江苏省财政厅重点研究课题"新会计准则应用研究"[编号:苏财会(2007)57号]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