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生成论角度看,社会调节机制根源于社会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从功能论角度看,社会调节机制服务于和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对社会主客体内在同一关系的维系和保护,是对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现实关系、利益和文化观念的合理论证,从而为社会活力的激发和保护提供一个稳定和持续的条件和环境,为主体人的自由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和更为广阔的空间。社会调节机制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阶级性与全人类性的统一、发展与代价的统一、继承性与变革性的统一。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186-189,共4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6MLZB01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