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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 给个理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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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来说,员工想要辞工的时候,可以没有任何理由,仅凭"个人原因"就可以在一个月后拍拍屁股走人;但是企业想要解雇员工的时候,可不可以"无理由"呢?是不是可以动辄以金融危机为借口实施"经济性裁员"呢?
作者 清敏
出处 《新前程》 2008年第12期36-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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