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为农村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由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和社区共同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格局已成为一种趋势。政府是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主体,政府只有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才能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应该培育公共服务精神,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合理的责任分担体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出处
《行政论坛》
2008年第6期15-17,共3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