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某热电厂2×50MW发电机组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投产前试运行阶段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测试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氨、氢氧化钠、盐酸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噪声强度合格率为82.7%;粉尘总尘CTWA合格率为76.9%,CSTEL合格率为80.0%。需加强防尘、防噪措施,使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定期开展职业病体检,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目的。因此看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防止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
出处
《疾病监测与控制》
2008年第12期721-722,共2页
Journal of Diseases Monitor and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