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银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解析与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6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工商局查处的几起银行业不正当竞争案件,都是商业银行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地位,限定用户(即借款人)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以及假借“手续费”等名义收受被指定经营者给付的贿赂。但在定性处罚过程中,对于此行为是否构成银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是否由工商部门管辖等问题存有争议,需要加以澄清。
作者 陈晓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8年第11期64-65,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