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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辩论机制”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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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制订《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时,引入立法辩论机制,这一举措,开全国之先河。 在立法过程中引入辩论机制.两种不同的观点也相应而生。支持者认为,让不同的声音在讨论中走向真理,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是未来立法改革的一个新方向。反对者认为,“准立法辩论”程序.并不能在立法实践中大量运用.未必可以推进立法改革.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作者 蒋松柏
出处 《人大论坛》 2008年第12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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