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严格区分负债与净权益的必要性我国曾长期实行权力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服从这种管理体制的需要,国家要求企业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并在会计报表中提供三类资金来源的信息,而对负债和净权益、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企业所有者投入资金和利润留存不作严格区分。这种局面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目标很不相称,甚至可能阻障改革的深化,加以改变实有必要。理由分述如下: 首先,在过去管理权限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下,国营企业之间、国营企业与很行之间的经济往来,均被视为国家所有的资金在不同经济组织之间周转,会计上也将银行借款、应付帐款等作为非自有资金来源,而不是作为债务加以反映。各种预付款。
出处
《会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35-37,共3页
Accoun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