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行上级命令不免责原则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上表现出不同的规范进路,即条件责任原则和绝对责任原则,这两项原则历史演变过程不同,理论基础迥异,因而其基本涵义和适用范围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但在涉及战争犯罪的问题上,二者基本上都认为执行上级命令不构成免除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33条将这两项原则加以融合,但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习惯国际法,并造成规约内部的矛盾。这一问题有待国际刑事法院通过个案解释加以解决。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62-67,共6页
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