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生收受商业贿赂将被定以受贿罪。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出处
《中国医药指南》
2008年第12期22-23,共2页
Guide of China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