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即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人们通常称其为“一把手”。“一把手”地位举足轻置,是一个领导斑子的核心,既是权力的主要行使者,又是权利行使后果的第一责任人,其权力运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心向背、党的事业的兴宏成败。长期以来,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力及机制上存在的问题等等因素,导致“一把手“职务犯罪现象滋生,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
出处
《大陆桥视野》
2008年第12期93-9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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