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行的"古典制"所得税存在着对公司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股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复征税,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导致公司部门与非公司部门之间的扭曲、股利分配和保留利润之间的扭曲、债券和股票之间筹资方式的扭曲等一系列问题;在税收负担公平方面导致公司与非公司企业税负不公,也没有体现税收纵向公平原则。通过对免除经济性重复征税的主要方式的简单介绍,结合中国实际,指出应在短期内采用股利所得免税法来缓解对股息的重复征税;从长远来看,最终应采用较为理想的归集抵免制。
出处
《绿色财会》
2008年第12期23-25,共3页
Gree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