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伤害事故难免发生。其中一些事件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人格培养产生重大影响。未成年时期是漫长人生的准备时期,是各方面趋于稳定持久的时期。因此,此间的精神损害若得不到有效救济,其负面影响将十分深远。精神损害赔偿,可以适当补偿受害人受到的损害以及慰抚受伤的心灵,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CSSCI
2008年第24期46-50,共5页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
基金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学生伤害引发精神损害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5YB213)的研究成果